海南大学蓝碳与滨海湿地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招聘在编教师及博士后
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海南大学蓝碳与滨海湿地科研创新(培育)团队隶属于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蓝碳与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蓝碳与滨海湿地保护海南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海南大学-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蓝碳核算交易技术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另正在申报多个国际和省部级创新平台。团队聚焦红树林、海草床、岩礁等滨海生态系统调查监测和保护修复、开展蓝碳的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技术、蓝碳核算与交易技术研发,为国家和地方蓝碳领域决策、履约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蓝碳政策和履约技术研究、蓝碳生态系统遥感、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生物学和生态修复技术、动物种群遥感和南极陆地生态学。团队拥有总价值1500余万元的仪器设备,建成了无人船调查系统(含ADCP、多参数水质分析仪、走航式营养盐分析仪、单波束、激光雷达),无人机调查系统(含高光谱、多光谱、热红外、激光雷达和地物光谱仪等地面验证系统)、eDNA、水体和沉积物等野外调查系统及车辆、温室气体观测系统、分子生物学平台、分析测试平台、云计算和机器学习平台及动植物培养及行为学研究平台。团队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地方的纵向和横向研究课题,与联合国系统和马来西亚、泰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建立了稳定的国际合作网络。
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专业(方向)
植物学、生态学,1人海洋科学,1-2人遥感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图像识别),1-2人保护生物学,1人分子生物学,1人若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业方向与本课题组发展契合,亦可来信联系,不限专业。
二、招聘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入职前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2.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独立科研能力;
3.申请博士后,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至38周岁(自然科学领域)或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领域):
①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②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基金;
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④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⑤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三、福利待遇
(一)在编教师
1.按照学校引进层次享受相关待遇,安家费20万元以上;
2.享受相应层次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
3.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具体根据人才近五年的科研业绩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由学校特聘会议定;
4.对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学校有具体标准)在入校时经学校特聘会议定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二)全职博士后
1.年薪标准:税前30万+/年,包含基本工资8万元/年(支持2年,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15万元/年(支持2年),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在每年考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租房补贴: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向学校或海南省申请租房补贴(现行3000元/月,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3.经费资助: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年,每年评选1次,每次获评项目数量不超过参评项目数量的2/3)和面上资助(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享受海南大学在职人员同比例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5.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办理;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7.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校对进站前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职博士后,认定中级职称资格,如博士后本人放弃中级职称认定资格的需提出书面申请;
8.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2.简历电子版需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zhaopeng@hainanu.edu.cn,邮件主题及应聘材料需命名为“在编教师/博士后应聘 + 姓名 + 学校 + 专业”。